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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10月13日~31日,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在北京召开。由于“文化大革命”和林彪、江青一伙的迫害,使“八大”当选的许多中央委员被剥夺了出席全会的权利,大部分候补中央委员也没有能出席全会。另外,参加会议的还有“中央文革小组”成员,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和人民解放军的主要负责人等74人。全会通过了《关于九大代表产生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草案)的决定》。全会还通过了所谓《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并作出了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消其党内外的一切职务”的错误决议(1980年2月23日~29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八届十二中全会又一次错误地批判了所谓“二月逆流”,李富春、李先念、陈毅、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等同志遭到批判、围攻,朱德、陈云等同志也受到攻击。林彪在会上对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进行诬陷,说“二月逆流”是“一次严重的反党事件”,是“资本主义复辟的预演”。
所谓“二月逆流”,指中国共产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了捍卫马列主义原则和坚持党的领导,于1967年2月前后,在不同的会议上,对“文化大革命”的错误作法提出了强烈的批评。在周恩来同志主持召开的当时主持党政军日常工作的同志和“中央文革”成员碰头会上,以及在其他一些会议上,谭震林、陈毅、叶剑英、李富春、李先念、徐向前、聂荣臻等同志,愤怒斥责操纵“中央文革”的一伙野心家、阴谋家把党、政府、工厂、农村搞乱了,还要搞乱军队,破坏无产阶级专政的柱石;揭露他们煽动极“左”思潮,制造“一月风暴”,妄图统统打倒老干部的篡党夺权的阴谋。林彪、江青、康生、张春桥利用他们窃取的地位和权力,诬陷谭震林等同志是“二月逆流”,炮制了一个震撼全国的大案,并在全国掀起了反击“二月逆流”的恶浪,从中央到地方,层层夺权,各部门各地方的党政领导机关几乎都被夺权或改组。
1968年12月26日,正值毛泽东同志诞辰纪念日,为了纪念八届十二中全会公报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发行一套《八届十二种全会公报发表》“文”字头邮票,全套1枚。
邮票图稿
发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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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15发行背景
1968年10月13日至31日,中国共产党八届十二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在会上,毛泽东就“文化大革命”问题讲了话。他认为:“这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对于巩固无产阶级专政,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建设社会主义,是完全必要的,是非常及时的”。全会批准《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并作出了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决议。